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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租房后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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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5 12:39:22

      在天津工作或学习,需要租一套天津房屋,如果您对天津租房市场和租赁手续不是很了解,在办理的过程中就会走冤枉路,甚至因为对租房事宜的不了解而给日后居住留下隐患或引起租赁纠纷。这里我们给您做一下详细的介绍:
   

      1、签订严谨、正规的《天津房屋出租合同》,在与房东就房屋租金、入住时间等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后,双方就要签订租赁合同。
      房东需要出示房屋产权证、房主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的委托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
      承租人需要出示身份证,如承租人为公司,需要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及公章。各项证件应将复印件交给对方。
      具体租赁合同款项双方可共同拟订,或者从租房网上下载一个范本,现在这样的网站有很多。
 
      2、租赁备案,这是在天津租房必须的,做好备案,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租赁纠纷和麻烦,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天津市内各区的租赁备案地点及相应流程略有不同,这里将租赁备案的基本情况介绍一下,有区别的地方再予注明。
      备案地点:各区房管局或房屋所属街道的派出所。
      携带资料: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租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平区还要携带房主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缴纳费用:1)房屋出租营业税(房租发票)为合同租金的百分五。
                      2)备案费100元。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均可办理,手续齐全当天受理,一个工作日后出件。
      其他要求:需要双方本人亲自到场。

      3、办理暂住证或备查卡,如果您是外地人或外籍人,还需要在办理租房备案后去办理相应的暂住证或备查卡。
      办理地点:房屋所属街道派出所的流动人口管理处
      携带资料: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租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所租房屋备案后的备案证明、承租方带一张一寸照片。(和平区房主也需要带一寸照片)
      缴纳费用:免费
      受理时间: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各区略有不同。
      其他要求:外籍人士还应携带入境记录或上一次的备查卡。

      4、在办理完以上手续后,您就可安心入住了,还有一些相关的水、电费缴纳,电话宽带开通等问题,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开通电话需要缴纳保证金。
      对于以上这些繁琐的手续,您可以找一家专业的房屋租赁中介公司负责办理,现在天津租房市场这样的中介公司很多,而且是全程免费服务的,可以提供正规的《天津房屋出租合同》、专人协助办理各种租赁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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